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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入会须知及入会登记表

本协会只招收单位会员,单位会员均以单位委派的相关人员作为该单位会员的代表人。如有变更,应由单位向协会提出申请,同时将会员信息变更表以纸质、电子邮件扫描件的形式报送协会秘书处。
一、入会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持有国家或辽宁省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及施工图审查等资格证书的单位;省内各市同业协会;从事与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机构。
(五)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登记表;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由国家或辽宁省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及施工图审查等资格证书;
2.营业执照。
(三)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
(四)由本会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三、会员基本权利
(一)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免费参加本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参加本会举办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推荐参加国家、政府、行业协会开展的各类活动;
(五)免费获取协会内部交流刊物。
(六)退会自由。
注:各级别会员具体权利详见协会章程

四、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七)践行本会制定的行规行约。

五、入会费用缴纳标准
普通会员单位:1500元/年;

六、省协会帐户及联系方式:
户   名: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
帐   号:0613560104000407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市和平大街支行
省协会邮编:110005
地    址:沈阳市和平南大街84号(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1楼右侧A129)
联系电话:024-23398786
联 系 人:谭  晨

七、会员须知: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2年不按规定缴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会员单位注销、撤销、长期不开展经营活动等不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
会员退会、被除名后或者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