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 宁 省 勘 察 设 计
二〇一五年第一期
(总第161期)
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编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目 录
领导讲话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王树平代理事长王素卿在2015年全国勘察设计同业协会秘书长工作会上的讲话 [1]
技术与应用
BIM建筑结构设计过程关键环节研究. [7]
BIM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探析. [12]
简 讯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四个规定完善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制度. [16]
建筑市场监管司召开第三批省市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会议. [17]
2015年全国勘察设计同业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 [18]
钢结构成为“绿色建筑”突围中坚力量. [19]
2015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第八届)CIO高峰论坛将于5月在北京召开. [20]
传统建筑文化当自强. [21]
山西古建筑保护工程将启动筹集15亿元开展修缮工作. [21]
让城市建筑体现民族文化血脉. [22]
行业发展
努力实现新发展新突破. [23]
关于当前我国建筑装饰行业BIM发展的若干认识. [25]
开创建筑“零”时代. [29]
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实现房地产健康发展. [31]
文件选登
关于印发《辽宁省勘察设计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33]
关于领取2015年度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证书的通知. [3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34]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等四个规定的通知 [36]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5年工作要点. [43]
住房城乡建设部抗震防灾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 [44]
主动适应新常态 转型增长谋发展
——在2015年全国勘察设计同业协会秘书长工作会上的讲话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 王素卿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王树平代讲话)
(2015年3月26日 昆明)
各位秘书长、各位代表,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祖国西南美丽的春城昆明召开一年一度的全国勘察设计同业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研究今年将开展的重点工作。首先,感谢住建部和云南省住建厅给予会议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感谢云南省协会对这次会议的积极配合和热情服务。刚才,王子牛秘书长代表协会就2014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了汇报。总体来说,2014年协会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计划,精心策划,努力落实,在各同业协会协调共事、密切配合下顺利实现了全年的工作目标。以“创新”为主题的两个行业大会、服务政府的十项工作等,取得了良好成效。协会各分支机构和各同业协会围绕行业改革发展,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活动,工作有亮点,有成效。在此,我谨代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对大家在过去一年里付出的辛勤劳动和为行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自从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的科学判断以来,经济新常态已成为我国各行各业学习领会、思考研究的一个焦点,同时,在国际上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我们理解新常态,把握新常态下的行业发展,稳中求进、谋划作为指明了方向。
我认为,新常态是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战略思想,对经济建设领域深化改革新阶段提出的明确指向。正如大家所知,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主要有四个显著“转向”:一是经济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的增长;二是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三是经济结构的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存量与增量并存;四是经济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因此,在经济新常态下要推进经济结构的重组,实现优化升级;推动增长动力的重塑,实现创新驱动;促进发展质量的提升,实现更高效益。要通过转变思想观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新常态会给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和作用?我的看法是:挑战与机遇并存,机遇多于挑战,倒逼机制将促进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向高端发展。之所以有这样的判断说,缘由主要如下,在此与大家做些交流。
一方面,行业具有适应新常态的良好基础。我们行业自本世纪以来,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始终在不断深入推进,探索体制创新、业态创新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一大批企业成功改制,人才结构改善、队伍素质提高,业务横向延伸、纵向跨界拓宽,活力日益增强;有些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资源、主业做优做强,进入资本运作领域,品牌响誉国内外。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整体水平的持续提升,推动企业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日益增强,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向产业的高端、领先位置奋力进发提供了强劲助力。再有,依靠创新求发展的思想意识已在行业扎根,很多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更加自觉,创新驱动发展已不仅是观念而成为追求更高效益的行为,一大批企业专利、专有技术拥有量近年来激增,铺垫了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从近两、三年行业统计数据看,2013年行业科技费用支出为513.28亿元,转让收入519.52亿元,分别是2011年的174.2%和139.6%,2013年累计拥有专利和专有技术两项合计比2011年增加了32855项,2013年行业营业收入占到当年GDP56.88万亿元的3.76%,迈上2.14万亿元的台阶,利润总额达到1408.5亿元的新高,收入和利润分别是2011年的166%和138%。企业在管理、科技等方面投入与创新带来的效益附加值、新增的经济增长点,对增长的贡献功不可没。总体上看,行业已具备适应向经济新常态过渡良好的基础。新常态的引导必将再次丰满我们行业腾飞的翅膀。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行业当前存在的问题。业内企业在管理水平、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上还很不均衡,差距明显,不同的细分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面对不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预期以及市场环境,适应新常态的发力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有的企业缺乏切实的发展规划和顶层设计,缺乏修炼内功、打造优势、增强实力的理性行动,新常态下发展的基础比较脆弱;还有的企业观念落后,固守同质化竞争拼抢项目任务的陈旧思维,只盯住眼前的产值,甚至把以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愿景的、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调节价政策的这一倒逼行业发展的机制,误以为大行低价恶性竞争之道的时机到来了,面对新常态、迎接新挑战、抓住新机遇、谋划新发展的形势无动于衷、固步自封、裹足不前,这些来自行业内部的问题,构成了适应新常态需要应对的严峻挑战。
从行业外部看,今后我国GDP将保持中高速增长,大体在7%左右,固定资产投资的占比及其投资结构的调整更是需要认真应变的挑战。例如,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紧密挂钩的建筑设计业务,经业内有人估算,2014年房地产投资的放缓,与设计关联的新开工面积市场总量下降了一成,由此推断在市场竞争加剧的同时,将引发市场对设计产品质量的要求大幅提高,使得设计业务已不仅是本地设计企业的天下,设计业务市场向优质设计企业聚集,同质化、低水平设计企业将被挤出市场。设计要应对多方面的挑战,包括洞察经济社会趋势、产品变革趋势、消费需求升级趋势和城市政府诉求,提出高水平技术经济的设计方案,帮助业主赢得市场,获得利润。总之,质量要提升、能力须提高、服务要升级、效益须显著。
另一方面,新常态为行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国家加大调整产业结构力度,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加快提质增效升级提供了利好的政策环境。发展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已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的方向,并且将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在内的生产性服务业定位在优先发展的行业。2013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6.1%,首次超过第二产业,2014年进一步增速,升至48.2%。但欧美等成熟的工业化国家的服务业GDP占比一般在70%-80%或更高,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的70%,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决定了我国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空间仍然广阔,经济学家们普遍认为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将迎来非常强劲的发展。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今年前两个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3.9%(不含农户),对第三产业的投资增长14.8%,快于第二产业投资的11.5%的增速。虽然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只是生产性服务业(如,物流、医疗、教育、金融、互联网、文化创意等)诸多类别中的一个行业,但行业具有服务覆盖专业范围广以及人才和科技的优势,业务工作不仅将继续在为第二产业的各个行业服务中升级提质、企业在深度融合中转型增效,而且将在为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其它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上找到大显身手的天地。
二是,国家实施投资结构的优化和投资的精准化,为一些经济领域的强势增长发挥关键作用,勘察设计将在顺势前行中受益。投资是拉动GDP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也是传统上主导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增长的“发动机”。据“两会”期间披露的讯息,国内投资依然比较踊跃,在2015年度,许多省市在机场、高铁、水利、环保、新能源、输配电、城市基础设施、地下管网、旅游等项目建设投资数百亿元至数万亿元;全国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了840万套任务,安排农村危房和统筹抗震改造466万户;去年国家批准设立的陕西、贵州、青岛、大连、四川的5个重点功能新区的建设等等,投资方向更加明确。三、四城市的设计单位凭借地域优势将在城市和农村危房改造中、在新农村建设中也有发挥作为的许多空间。从国际经验看,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大多有过投资驱动为主的发展历程,无论是逐步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支撑作用,还是着力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都离不开相关领域的持续投资。我国在基础设施等方面已经对民间投资开放,本月又发布了扩大对外资开放的新举措,新修订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大幅度缩减外商投资限制,将限制类条目缩减一半以上,进一步释放投资活力,目的在于保持投资总量的均衡。进入新常态,旧的投资需求和新的投资需求此消彼长,投资将以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生态治理等领域为着力点,做这样的调整,对经济全局、对行业来说即能释放增长潜力又能拓展发展空间,继续发挥出投资对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希望业内企业增进理解、增强信心,并顺势而为。
三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量大面广且历时较长,是行业发挥作为、贡献社会、持续发展的又一广阔天地。现在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的重要时期,发达国家城镇化率一般为80%左右,而我国现在的城镇化率为54.77%,2014年城镇人口增加1800万人,城镇化率仅提高了1.04个百分点,距离本世纪中叶达到75%左右的目标,有大量工作等待去做。在“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建设原则下实现人们安居乐业,居民有住房、有就业的产业和有完善的城镇基础设施,这三个需求是“刚性”的。一座新型城镇的建成大体需要几年建设或更长时间,建房、建厂、建设施,既不可能一蹴而就,又要符合质量要求。工业设计企业也将依据城镇发展产业布局规划,凭借专业特长及优势在新型城镇建设中得到发力、发挥作为的机会。再有,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提出进行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农村饮水提质增效,继续实施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强农村周边工业“三废”排放和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等涉及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也都涉及到对工程勘察设计的需求。同时,通过这些工程的建设,为行业具体实施节能减排国策,应用低碳、环保、循环经济等先进技术,在国家“治大气”、“治水”、“治土壤”三大战役的防治工程中,促进科技创新、加速高端发展、提升综合效益,实现城乡的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四是,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开拓国际市场,迈出国门谋发展,消化过剩产能。工程勘察设计走出去已经有20多年的实践,尤其是化工行业消化产能到国外市场找项目、做工程取得了很大成功,积累了许多经验。企业将过剩产能转移给短缺产能的地方,获得各自追求的利益,也是国际上经济运作一种做法。2014年我国对外投资超过1400亿美元,已成为纯资本输出国。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合作,推动铁路、电力、通信、工程机械以及汽车、飞机、电子等中国装备走向世界,促进冶金、建材等产业对外投资。”明确了走出去的途径及特点,为我们行业发展增长提供了新的契机,无论是出口的成套装备发挥功效、还是投资的产业发挥效益,都离不开因地制宜的工程勘察设计实现其工程化的工作。我们要利用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区域发展更趋分化、普遍企望经济增长、引进外资、改善产业与产能结构的这一时机,积极创造条件搭装备“出海”、搭投资“出海”,在有需求国家、地区更多消化掉优质的过剩产能。通过产能转移,在世界即宣示行业实力、营造竞争优势、拓展市场覆盖,又培育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行业国际话语权。这是其一。其二,抓住时机,发展服务外包业务,提升水平,创造企业新价值。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2014年1月至11月我国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同比增长29.2%,其中承接离岸服务金额同比增长24.3%,抓住了发达国家全球战略调整时期的机遇,以总额689.5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二大服务外包接包国。年初,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为推动“中国服务”转型升级,将设计、研发、科技服务、文化创意、信息技术等列入优先鼓励发展的领域。服务外包业与工程勘察设计两个行业的发展是相向而行的,但服务外包具有明显的全球化特征,勘察设计企业发展服务外包业务,创造企业新的价值,要抓住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组织形式创新和提高专业人才的业务素质及其劳动生产率,提高集成服务水平,提升融资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在融入国际服务产业链过程中,要审慎规避风险,坚持稳中求进。
同志们:2015年是打好经济新常态下发展的基础之年,协会将以研究引导行业新常态起步发展为工作重点。总的工作思路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专题调研为基础,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方向,以做好行业优评选、推进诚信自律建设和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为抓手,引导企业深化改革和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业态创新,强化工程质量意识,加大信息化建设和文化建设力度,提高勘察设计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应新常态,促进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力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开展专题调研,引导企业积极适应新常态
针对新常态,协会今年将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依靠同业协会和会员单位的支持,通过多种形式,收集资料、听取意见,研究对企业适应新常态的引导。专题调研主要围绕以下几个内容:一是从推进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入手,探讨如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二是以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政策为导向,探讨如何推进企业发掘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转型升级发展;三是以深刻认识实现建筑业现代化的核心问题为基础,研究勘察设计如何适应这一要求;四是从准确把握新型城镇化建设理念出发,探寻企业如何发挥好工程建设的先导作用;五是以落实勘察、设计主体责任为落脚点,研究如何实现质量和效益的双提升;六是摸清现状、梳理问题,探索企业混合所有制发展的路径和趋势。通过调研,发掘企业适应新常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行业态创新,实现转型升级的典型经验,撰写《新常态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从协会层面提出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增强活力,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平稳增长的意见与措施。
(二)反映行业企望,协助政府部门编制好行业“十三五”发展纲要
发展纲要是描绘行业发展蓝图的指导性文件。要全力以赴协助住建部做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2016-2020年发展纲要》编制工作。协会去年下半年成立了专门的编写专家组开展这项工作,向住建部提交了框架初稿。王宁副部长对此作了批示,肯定了协会的前期工作。近期,我们要结合国家“十三五”规划和行业改革发展实际,以框架初稿为基础,进一步征求业内意见抓紧完成编制、报审工作。以往,许多同业协会和企业派出专家积极参与研究工作,希望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三)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积极推动勘察设计主体责任制实施
工程质量不仅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这个问题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经过多年治理,我国的工程质量总体已有很大提高,但还存在着机制不完善、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的问题。住建部于去年9月部署了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出重拳抓质量。对此,协会要积极贯彻政府的部署,主动配合质量监督升级工作,促进工程质量提升。协会计划开展两项工作,一是面向全行业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贯和落实活动,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质量发展意识,落实和强化勘察、设计的主体责任。二是对有关规定的执行和操作等问题做具体调研,发掘正反两个方面案例,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在开展全行业多层次的交流、宣传和培训活动,借鉴案例,提高从业人员质量观念与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四)做好“行业优”评选,进一步发挥引导创优创新作用
2015年是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评选年。两年一届的“行业优”评选是勘察设计企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关注的一件大事,影响着企业在品牌塑造、市场运作、人才培养、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企业市场地位的客观标识,对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广应用先进新技术、推动绿色、鼓励原创、倡导中华文化自信等具有显著的引导和支撑作用。协会要在住建部《建筑设计激励机制问题专项研究》和“行业优”评选制度和机制改进的基础上,力求奖项设置有新的突破。计划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做好“行业优”评选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优办法和评优专家库,优化评优程序,创新评优方式,确保评选过程公开透明,评选结果公正可信,增强引导作用,提升社会影响。二是开展评优激励机制研究。探索“行业优”专项奖设立的新思路与途径,科学设定与评选专项奖,更好发挥推动技术进步、激励创新的作用。三是启动设立行业科技进步奖的可行性研究,探索为企业的科技进步提供新的展示及激励平台。
(五)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企业技术服务能力
勘察设计行业自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以来,随着先进信息技术的不断采用对传统技术手段和管理方式进行的持续性、全方位、多层次改造,极大地促进了行业经济社会效益的快速提升。协会非常重视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先后发布了《关于“十一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发展方向和主要目标的建议》和《“十二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组织了企业信息化工作交流会、BIM和DF设计大赛,开展了专题研讨、技术培训等一系列活动,信息化是重要生产力的理念已经在行业深入人心。今年是实施协会“十二五”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行业信息化建设再出发的年份,协会计划开展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编制“十三五”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二是研究建立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估体系,选择不同细分行业、不同所有制性质、不同地域、不同规模的企业开展评估试点,引导和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上水平。三是办好第六届“创新杯”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大赛和首届数字工厂(DF)设计大赛,引导与促进水平持续提升。
(六)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2016)》,规定了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的具体任务: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资质资格取消等审批审核事项的关联管理机制;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和失信责任追溯制度;完善工程建设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协会作为行业信用建设的重要主体之一,负有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义不容辞的责任。2007年协会启动了对企业诚信评估工作,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建筑设计分会和军队协会先后开展了评估工作,试点取得了预期效果,诚信评估证书成为勘察设计单位的另一张市场资质证明。2014年10月,民政部联合7部委出台《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支持行业协会参与行业信用建设,推动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协会自身建设的指导意见。协会要在贯彻《意见》精神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以往诚信评估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和协会自身建设,具体工作包括:其一,推进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的宣贯。修订行业自律公约,完善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宣贯、强化自律理念和道德意识,加强督导。其二,研究建立适应行业改革发展的诚信评估机制。改进现行诚信评估工作方法,探索诚信自律常态化机制,并适时全面铺开。
同志们:2015年是协会成立的30周年,俗话说:三十而立,是成长史上的重要年份,又是根据协会章程完成理事会换届的一年,因此这是个协会发展历程中应当纪念的年份。办好换届大会和30年会庆,已列入协会今年的工作事项。为了在“简朴、有特色”原则下办好活动,协会已组织开展首届全国勘察设计行业摄影大赛,展现行业的发展成就和人物风采,保留珍贵历史记忆。希望各同业协会对大赛给予关注和支持。
我相信,通过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在广大理事单位大力支持下,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和各同业协会2015年的各项工作一定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行业适应新常态,转型谋增长,创新促发展,做出新业绩。
借此机会,祝愿各位工作顺利,阖家康泰!
谢谢大家。
--选自《第十七届全国工程建设计算机应用大会论文集》:36-40
BIM建筑结构设计过程关键环节研究
吴文勇 焦 柯 童慧波 吴礼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510010)
摘要:BIM技术的应用可提高建筑结构设计的效率,其前提是结构模型数据的内部一体化。实用的应用流程是当前阶段建筑结构BIM发展的重点。实现BIM结构设计要解决基于AutoCAD自动生成施工图和Revit转换接口这两项关键技术。本文阐述了这两项技术的要点及软件实现方法。将本文提出的BIM建筑结构设计过程用于结构设计,可大大提高设计效率。
关键词:BIM技术;结构设计;结构模型数据;自动成图;Revit
1引言
BIM设计技术的全面应用是勘察设计行业今后发展的趋势,基于BIM的协同设计、三维设计,将大大提高设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而提高勘察设计行业的经济效益。同时,BIM设计技术的应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技术上也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完整的BIM模型应包括结构模型数据,结构模型数据用于描述结构中墙柱梁板构件的几何尺寸、荷载布置、约束条件、钢筋布置、构造要求、构件间相互关系及设计参数等信息,它是结构设计的基础,所有的结构设计工作都是围绕结构模型数据进行,所以结构模型数据将决定BIM结构设计的过程。建筑结构的BIM要求统一的墙、柱、梁和板模型贯穿于方案设计、结构计算、施工图绘制和碰撞检查4个设计过程,实现结构方案信息、结构计算信息和结构施工图信息一体化,即内部一体化;以及结构信息与建筑信息和施工信息一体化,即外部一体化。
因为通过结构专业软件建立计算模型和施工图模型远快于直接用Revit等软件,因此结构BIM模型建立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结构模型与建筑BIM的数据互通;二是结构施工图的BIM模型生成。对结构设计专业来说,当前BIM的优越性尚不能体现出来,主要原因是在结构施工图方面。本文针对这两个问题展开研究,并给出解决办法。
2 BIM建筑结构设计流程
理想的建筑设计过程是将各专业都统一到BIM数据中心,进行三维协同设计。对结构专业来说,基于BIM模型就可以进行模型修改、结构计算、确定结构方案、自动生成施工图、统计材料用量等。但目前实现这一目标还有困难,不只是专业协同上问题,全面实现BIM离不开真三维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发展也还达不到要求,譬如采用Revit软件,若将混凝土梁柱墙的钢筋信息进人三维模型中,则软件根本无法。
因此,BIM的发展需要分两个阶段实现:在现有的设计过程和软件基础上,实现结构信息的一体化;等软硬件条件成熟后全面实现BIM。
(1)第1阶段的设计过程:从结构模型开始沿图1中实心箭头的过程,包括:
①结构模型到结构计算,确定结构方案。
②生成模板图,修改后自动更新结构模型;再经过计算,自动生成施工图。
③准确的结构模型传给Revit用于碰撞检查。
(2)第2阶段的设计过程:从建筑三维模型开始的结构设计过程。
以上BIM建筑结构设计流程既能满足现实需要,又能着眼BIM未来发展,是个实用化的BIM结构设计流程。要实现BIM结构设计发展的第1阶段流程,就要解决建筑BIM模型与结构模型的数据互通和AutoCAD自动成图这两项关键技术。
3建筑BIM模型与结构模型的数据转换
当前设计行业BIM基本采用Revit软件实现。直接在Revit中建立结构模型工作量很大,成本很高。因此,将常用结构设计软件中的三维分析模型快速转换到Revit模型,能大大提高建模效率。反过来,若建筑模型已在Revit中修改好,则直接转换为结构设计模型,也将提高模型的准确性和设计效率。一般将结构模型转换到Revit模型,可直接转换的构件类型包括:
(1)柱和梁,包括异形柱、斜柱、斜撑、弧梁、斜梁和层间梁。
(2)剪力墙,包括弧墙和砖墙。
(3)楼板,包括斜板。
3.1数据双向转换的插件开发
有了数据双向转换的插件则可以将计算模型转换成Revit结构模型;也可以将Revit结构模型转换成计算模型。广厦录人接口动态库提供了读写计算模型的接口函数,在这基础上,开发了Revit数据双向转换的插件。
3.2 Revit柱梁族类型
结构设计常用的柱和梁截面类型,如矩形、圆形、工形、T形、十形、圆管、方管及各种型钢混凝土截面,都有对应Revit柱和梁族类型。剪力墙和楼板截面则对应Revit自带的族类型。以上截面类型软件均可自动生成。
3.3 Revit转换接口生成模型实例
图2为高层连体结构的Revit模型,图3为300m高带伸臂析架的超高层框筒结构的Revit模型,两个模型都是由广厦软件经转换接口生成的Revit模型。通过转换接口软件生成Revit模型,不仅效率大大提高,而且模型精度高、错漏少。
4 BIM模型结构施工图自动成图技术研究
目前大多数工程师根据计算结果一根梁一根柱地手工绘制施工图,施工图部分成了设计效率和质
量的瓶颈和最薄弱的环节,要实现BIM结构设计发展的第1阶段流程,就要解决结构施工图标准化、自动化绘图这一个关键技术。提高图纸质量首先要求表达方式的标准化,因此要建立结构施工图标准化和自动化绘图平台。基于BIM设计理念的结构标准化绘图平台应该具有图4所示的基本特征:支持主流设计与计算软件;支持各种版本的AutoCAD;支持各种绘图工具软件,如天正,探索者等;支持预算软件,方便同步进行经济核算。
归纳起来,“结构施工图标准化和自动化绘图平台”要实现“四化”,即自动化、个性化、平台化和联动化这四项关键技术。自动化要求出图速度快,图纸质量高;个性化要求功能设置适应不同单位图面表达上的差异要求;平台化是指开放的绘图平台要兼容各类常用绘图工具软件,并作为这些软件的运行平台;联动化就是修改一根构件,其他相关联图纸自动修改。
4.1结构施工图自动成图技术
该技术的要点是快速成图。一栋高层结构计算分析完成后,在AutoCAD下,实现一分钟左右自动生成十多个标准层的模板图、钢筋施工图和计算配筋图。图5是由广厦GSPLOT软件自动生成的梁钢筋施工图。
自动生成施工图要达到实用程度,即要接近手工绘制的深度,关键要做到以下六点:
(1)建立描述墙柱梁板施工图的通用数学模型。此数学模型具有通用性,不拘于结构施工图的表现形式,不论是梁柱板形式施工图,还是国标平法形式施工图。
(2)规范要求和设计经验有机结合。绘图的过程既要满足规范标准又要体现设计个性。智能化的系统才能充分模仿设计人员绘制施工图的过程。
(3〉可选择的设计习惯。设计功能开放选择,满足不同设计院的特殊习惯,且适应施工图表示方法的变化。
(4)自动生成的图元应符合手工制图的习惯。采用基本图元绘图还是自定义实体绘图一直是AutoCAD 二次开发两条不同的技术路线。 由于灵活性是结构施工图的内在要求,因此具有灵活性的基本图元绘图对于结构施工图绘制来说是较好的技术路线。
(5)一次生成所有构件的施工图。在一个dwg文件中包含所有标准层墙、柱、梁和板的検板图,钢筋施工图和计算配筋图,符合设计习惯,便于管理和打印,也是提高设计效率的一个重要方面。
(6)智能化字符重叠调整。记录每个图元的位置和占图面的大小,并考虑该图元对应构件的物理意义,自动将字符移动至不重叠的位置。
4.2结构施工图个性化定制
根据我们对200多家设计单位的调研发现,不同地方、不同单位的图面表示方法、构造做法、选筋习惯等存在差异,甚至同一单位不同设计所的表示方法也不同。可归纳为图面表示和选筋控制两方面要求。一个实用的图形平台应允许设计单位对图面表示和选筋控制进行个性化定制。通过总结全国各地设计单位的施工图习惯,在GSPLOT绘图平台软件中,开发了近200项功能,通过选择不同功能的组合,满足各单位施工图定制需要。
可将定制好的选项存储到“施工图习惯”文件中,用于统一本单位的施工图习惯。也可直接选择软件中自带的全国各省市不同单位已定制好的施工图习惯,直接用于工程设计。
图面表示的选项控制包括:图层、文字样式和图面表达习惯。图6-图8分别是墙柱、梁和板的图面表达习惯设置。选筋控制方面,根据计算结果可分别对墙、柱、梁和板的选筋及构造要求进行控制。图9是梁的选筋控制设置。
4.3 放的绘图平台
图形平台的生命力在于其开放性。由于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工程师根据需要和习惯应用各种软件,不可能由一个软件完成所有任务,因此,开放的GSPLOT平台兼容各类结构设计软件,包括:
(1)各类主流结构计算软件,如GSSAP、SATWE等,可直接读取其计算结果。
(2)2004年以来所有32位、64位AutoCAD版本。
(3)各种绘图工具软件,如天正建筑,探索者等。
(4)概预算软件,直接读取施工图的建材信息,计算统计各项经济指标。
4.4施工图的联动修改
结构施工图中不同的构件(图元)之间具有关联性,一处修改,其他相关位置要相应修改。联动修改将大大提高设计人员的改图效率。譬如,合并两个约束边缘构件,比这两个构件编号大的其他边缘构件的编号要自动减1,同时对应暗柱表自动减少1个截面。在GSPLOT软件中,关于墙、柱、梁和板的人工干预命令有50多个,都具有联动修改的功能,提高了改图速度。
5结语
BIM技术的全面应用,将带来设计行业的广场革命,改变目前工程师的专业分工和工作流程,推动建筑设计进入三维设计的新时代。但BIM的应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特别是结构设计专业,要对设计过程全面优化,让工程师切实体会到BIM所带来的好处。本文给出了当前阶段BIM结构设计流程,可操作性强,容易实现,其中包括AutoCAD自动成图技术和Revit转换接口开发这两个关键技术。这两个技术难点已在广厦结构软件中解决,实现了本文提出的BIM建筑结构设计过程,有力地推动BIM技术在结构设计中的应用。
——选自《重庆建筑》2015.N0.2第14卷总第136期:5-7
BIM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探析
Analysis on Application of BIM in Green Architecture
孙薇莉
(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大连116021)
摘要该文回顾论述了绿色建筑和技术各自的内涵并对绿色建筑和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进行了简要总结分析了绿色建筑和的发展契合点发现是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在此基础上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六个方面深入探讨了如何有效利用助推绿色建筑的发展
关键词:绿色建筑 技术支撑 全寿命周期 室外环境 室内环境
中图分类号:TU20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9107(2015)02-0005-03
Abstract:The connotations of green architecture and BIM are elaborated with their development status at home and abroad summarized. The shared development points of green architecture and BIM are analyzed and BIM is found to be important technology support for green architecture, based on which ways to effectively apply BIM in green building are discussed deeply from the six aspects of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architecture
Key words: green architecture; BIM; technology support; outdoor environment; indoor environment
0引言
绿色建筑倡导从建造到拆除全寿命周期内建筑各项性能更加优良更加环保,其可持续发展在建筑业中的践行,是建筑业发展追求的方向。目前绿色建筑在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瑞典、日本等国家己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我国也非常重视绿色建筑的发展,其发展势头越来越强劲。建筑信息模型BIM作为一种技术理念,自2002年被引入工程建设行业以来己有十余年发展历程,引爆了第二次建筑设计革命,它共享知识资源分享建筑各方面信息,为建筑从概念到拆除全生命周期中的所有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怎样将绿色建筑的发展需求和BIM这一技术手段相结合,让它们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1绿色建筑简述
人类发展至今,能源和资源供应紧缺,环境恶化的压力口益凸显,人类卜一步如何发展?可持续发展为人类指明了方向。绿色建筑是可持续发展观念在建筑业中的体现,绿色建筑通俗地理解就是“四节一环保”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738-2006将绿色建筑的定义为:“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和高效的适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从绿色建筑的定义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人们对建筑全寿命周期性能的重视程度,要求建筑全寿命周期性能更节省资源、能源和更环保。
由于绿色建筑在节能上的巨大优势,很多国家已开始对其进行大力推广,并取得经济发展和能耗持续下降的突出成就,在西方发达国家,绿色建筑已经有几十年的成功发展史,英国对绿色建筑的研究和工程实践一直都处于世界的前列,并已在可持续建筑领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德国的绿色生态建筑发展也十分迅速,其研发的新型节能材料及技术近来在国外专业媒体和博览会上频频露面,引起了广泛关注"美国的绿色建筑起步早且发展快,美国绿色建筑协会颁布的绿色建筑行业标准成为世界上绿色建筑评定的标尺加拿大的“绿色建筑挑战”(Green Building Challenge)行动,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实行综合优化设计,使建筑在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所消耗的资源、能源最少[1]。绿色建筑在法国、瑞典、日本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绿色建筑起步较晚,但我国对发展绿色建筑非常重视。绿色建筑在我国的发展将迎来春天,《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要完成绿色建筑10亿m³,到2015年要20%城市新建区域(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
2 BIM简述
建筑信息模型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是以建筑工程项目各项相关信息数据作为模型的基础进行建筑模型的建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性能、美国国家BIM标准(NBIMS)对BIM的定义有三大部分:BIM是一个设施(建设项目)物理和功能特性的数字表达;BIM是一个共享的知识资源,是一个分享有关这个设施的信息,为该设施从概念到拆除的全生命周期中的所有据侧提供可靠依据的过程;在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利益相关方通过在BIM中插入、提取、更新和修改信息,以支持和反映其各自的职责的协同作业。
BIM具有五大特性:可视化、协调性、模拟性、优化型和可出图性,正是这五大特性使得BIM自从2002年被引入工程建设行业以来的十余年里,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被誉为建筑业边个的革命性力量。今年来BIM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新加坡的发展和应用已到达一定的水平。BIM在国内建筑业形成了一锅热潮,除了前期软件厂商的大声呼吁外,政府相关单位、各行业协会与专家、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科研院校等也开始重视推广BIM,成立里BIM工作室、BIM团队来逐步推进BIM应用。
3 BIM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
BIM是一种技术理念,倡导共享知识资源分享建筑各方面信息,为建筑从概念到拆除的全生命周期中的所有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的过程。绿色建筑和BIM均注重建筑的全寿命周期,一个强调寿命周期的建筑各项性能,另一个尽力为建筑性能优劣的判断提供可靠数据信息支持,二者不谋而合。可以认为,绿色建筑为BIM提供了宽阔的展示舞台,而BIM则为绿色建筑的实现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当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探索BIM对绿色建筑的技术支持。
3.1室外环境分析
室外环境主要包括风环境、口照、热环境、声环境,这四方面的内容对建筑的性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这四方面的内容均作了相应的要求。
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的出现使得再生风和环境二次风环境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不仅如此,室内空气质量的好坏以及室内自然通风效果的优劣,也与室外风环境密切相关,因此改善室外风环境,降低其空气龄,合理控制室外风速、风压的意义十分重要。日照与人类生存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在严寒的冬季,人们希望获得更多的日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明确要求建筑总平面设计有利于冬季日照,《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更是明确要求使用日照模拟软件进行日照分析计算。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住宅小区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创造良好的热环境是提升住宅小区整体质量、提高人们生活舒适性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小区热环境对空调系统的能耗也有着重要影响,这样营造良好的小区热环境也显得非常重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住区室外口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室外声环境是绿建的评价重点之一,绿建评价标准要求对场地周边的噪声进行检测,并对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噪声进行预测。
如图1一图4案例所示,利用BIM技术建立的三维可视化模型,将其导入相应的分析软件中,可以完成上述4大内容的分析。当前,REVIT创建的三维模型可以导出多种格式,如CAD,DWF,gbxml等格式,这些格式在一定程度上能被各性能分析软件(如PHOENICS,Ecotect Analvsis,CadnaA等)所兼容,这避免了再次在分析软件中进行重复建模的繁琐,提高了分析效率和建模的准确性,随着各软件的进一步,相互间的兼容性更强.这种优势也将更明显。
3.2节能与能源利用分析
节能与能源利用是绿建评价标准的重要内容,将BIM技术所建立的建筑三维可视化模型导入能耗分析软件或者转为相应格式导入能耗分析软件,根据相关规范标准,结合项目所
在地的气象数据,完成建筑能耗分析模型的完善工作、分析数据生成、建筑能耗分析结果数据的处理与直观可视化模拟,根据模拟计算结果调整优化围护结构方案以及相关参数的设
置,实现对设计过程中节能标准的预期控制。利用BIM模型进行室外太阳辐射分析,分析太阳辐射强度及其分布,用于各太阳能设备的方案设计与优化,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最大化合理利用,同时还可以优化室外植被的配置比如合理确定喜阳植物、喜阴植物、中性植物的种植位置。此外还可进行室内自然采光分析,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降低人工照明能耗。
3.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分析
根据BIM所建三维信息模型,结合各地的暴雨强度系数以及当地的暴雨强度计算公式,建立一个完整的数据库,作为雨水采集计算的重要依据,然后根据各种雨水采集方式中不同地貌和不同材质对确定径流系数的影响关系以及建筑,道路以及绿地等面积来计算集雨量,并进行适时调整优化设计方案[2]。
3.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分析
绿建评价标准对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其使用百分比作了详细的要求,比如要求:施工现场5OO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600%;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卜,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面对这些要求,显然传统的技术手段难以进行快速准确的计算,尤其是复杂项目。利用BIM技术来解决这类问题,则显得相对容易,BIM具有强大的数据信息和强有力的材料统计功能,可以很快计算出各类材料的用量,指导工程的材料配置,使其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不仅如此,BIM技术可以综合建筑、结构、水、暖、电、动等各专业的设计内容于一体,并具备碰撞检查功能,将各专业的冲突解决于设计阶段,从而避免了在施工阶段才发现冲突所造成的材料浪费,这也对节省材料有所贡献。
3.5室内环境分析
室内环境主要由风环境、光环境、声环境构成,这三方面内容的准确分析,也是要基于准确的三维模型才能很好地完成。进行室内自然通风分析,明确室内空气龄、污染物分布状况,调整开窗数量、大小、位置,从而改善室内通风质量。进行光环境分析,判断建筑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指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进行室内噪声分析,预测室噪声值,判断其是否到达相应的噪音标准。和室外环境一样,利用BIM技术建立的三维可视化模型,将其导入相应的分析软件中,可以完成这些内容的分析。
3.6运营管理
BIM是以参数化三维模型为核心,整合了所有相关专业的基木信息,对工程项目设施实体与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参数化、可视化表达,同时使建设全过程的信息保持一致,可以持续即时地提供有关项目的各种实时数据,这些数据信息完整可靠并且完全实时协调,这可以很好地满足绿色建筑在运营管理阶段对项目信息的需求。比如项目运行一段时间后需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这时候就需要知道整个空调系统的规模,空调管路的分布位置,空调系统周边空间其它专业的设备管线的布置情况,只有了解了这些信息后才能作出要投入多大的人力、物力、需要准备哪些工具的决策,而BIM模型可以高质量满足这些信息需求。再比如某个灯具坏了需要更换,通过BIM模型就可以快速查阅该灯具的安装高度、有多大的功
率、接线情况怎样。
4结语
绿色建筑是建筑业的发展追求和发展理念,建筑信息模型BIM是一种技术理念,绿色建筑和BIM均着眼于建筑的全寿命周期,一个强调建筑全寿命周期的各项性能,另一个尽力为建筑性能优劣的判断提供可靠数据信息支持,二者不谋而合。综合前面的所有分析,可以发现绿色建筑为BIM提供了宽阔的展示舞台,而BIM则为绿色建筑的实现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目前,国内己出现多个BIM支持绿色建筑建设的工程实例如上海中心大厦、上海世博会、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等,随着BIM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人们对BIM技术、绿色建筑理解水平的提高,用BIM技术支撑绿色建筑建设的工程案例将会大量涌现、
参考文献:
[1]张敏,张丁丁,王元丰.国内外绿色建筑的发展及其评价体系的研究[A].既有建筑综合改造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交流会,2009 (11):87-90.
[2]张需,姜立叶,敏青,等.基于BIM技术的绿色建筑预评估系统研究[J].土木建筑工程信息技术,2011(1):31-36.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四个规定完善五方主体
项目负责人制度
——摘自《中国建设报》作者:曹莉
2015年3月17日
本报讯 记者曹莉报道 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推进之际,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等四个规定,要求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时,四个规定明确了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及相应的行政处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
明确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承担八个方面的质量安全责任,包括:禁止违法发包、降低工程质量,禁止恶意压价、任意压缩工期及拖欠工程款,保障安全生产及工伤权益,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加大处罚力度等。《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
明确了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要求以及七项质量安全责任,包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开展勘察工作,负责勘察现场作业安全,对原始记录、测试报告、土工试验成果等各项作业资料验收签字,对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勘察后期服务和资料归档工作负责等。《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
明确了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要求以及七项质量安全责任,包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开展设计工作,协调各专业之间及与外部各单位之间的技术接口工作;要求设计人员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核验技术人员在相关设计文件上的签字,并对各专业设计文件验收签字;根据设计合同中约定的责任、权利、费用和时限,组织开展后期服务工作等。《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
明确了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六项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发现施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发生质量事故的,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发现工程项目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且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情况下,应报告主管部门等。
此外,上述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并不免除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其他人员的法定工程质量安全责任。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四个规定,是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出台之后,对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也是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四个规定为将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追究提供了制度保障。
建筑市场监管司召开第三批省市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
工作部署会议
——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23日
为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3月10日,建筑市场监管司在北京召开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部署会。山东、云南、吉林、黑龙江、辽宁、江西、湖北、青海、西藏、内蒙、新疆、贵州、广西13个第三批连接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同志强调,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快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转变建筑市场监管模式,是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齐心协力做好此项工作。吴慧娟同志对第三批13省市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各省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借鉴第一批省市的先进经验,明确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目标,力争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平台建设任务,实现部省数据互联互通,达到验收评估标准。建筑市场监管司将与第三批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约定时限,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建筑市场监管司将派专人为各省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定期督导。二是各省市住建部门要实事求是,结合地区实际,选择合适的方式推动本省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以行业监管为目的,加强协调,狠抓落实,早日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工作目标。
部平台技术支持单位介绍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的建库思路、系统架构和开发过程,解读了“验收标准”,并演示了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通用版”。13个省市的与会代表进行交流,分别介绍了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辽宁、湖北、新疆、贵州、青海等省市代表表示将在住建部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克服困难,积极工作,争取提前完成验收,其它省市代表也表示会按期完成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任务。
建筑市场监管司综合处负责人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领导重视是前提。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庞大工程,涉及面较广,需领导关心、关注和支持,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二是组织体系是保障。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跨部门较多,沟通难度大,需建立、完善统一的协调管理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应用适宜是核心。各省市住建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行业管理信息化实际情况,不宜苛求全面完整、一步到位,在建设过程中采用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的方法,稳步有序推进。四是狠抓落实是关键。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省市住建部门要编制详细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本地区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步伐,确保早日实现与部中央数据库实时互联互通。
2015年全国勘察设计同业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
在昆明召开
【中设协讯】3月26日全国勘察设计领域同业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来自全国40多个同业协会的100多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勘察设计协会2014年的工作总结、2015年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计划,及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解读,同时还邀请了7家同业协会的负责人做工作经验交流,并发布了2014年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会议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王树平主持,云南省住建厅总工程师郭敏致辞,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及云南省住建
厅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王子牛秘书长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2014年的工作总结。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在各同业协会和各分支机构的大力支持下高质量召开了第二届全国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创新大会和第二届全国勘察设计行业科技创新大会,以及政府交办的十项任务等中心工作,对行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协会在推动技术进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开展标准编制和课题研究;加强评优引导,营造创优争先的行业氛围;增强行业凝聚力、社会影响力;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等方面加大服务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王树平作了题为“主动适应新常态,转型增长谋发展”的重要讲话,他指出,新常态是坚持发展的硬道理、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战略思想,对经济建设领域深化改革新阶段提出了明确指向。新常态给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带来的是挑战与机遇并存,机遇多于挑战,倒逼机制将促进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向高端发展。2015年是打好经济新常态下发展的基础之年,协会将以研究引导行业新常态起步发展为工作重点。总的工作思路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专题调研为基础,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方向,以做好行业优评选、推进诚信自律建设和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为抓手,引导企业深化改革和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业态创新,强化工程质量意识,加大信息化建设和文化建设力度,提高勘察设计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应新常态,促进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具体力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王树平副理事长在最后讲到,2015年是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成立30周年,三十而立,协会要做好换届工作,同时组织全行业开展勘察设计行业摄影大赛,用镜头记录行业的发展历程,为庆典献礼。
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领导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进行了解读,他强调与其他几方主体不同,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尤其是设计项目负责人,有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做明确的规定,行业内对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的认知存在差异,而且从现有的管理模式来看,各勘察设计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的职责要求各有不同。因此,本着“审慎、适用”的原则,从去年11月起,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组织业内的有关单位和业内专家系统梳理了相关的法规规定,经过多次调研、座谈、讨论,广泛征求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两个规定,规定明确和细化了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在工作管理、成果质量、后期服务等方面承担的主要责任,以及相关的处罚措施。同时他解读了两项规定的主要特点一是责任到人。二是依法依规。三是结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并对两项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梳理,对如何落实好这两项规定从四个层面提出了要求,一是从政府层面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两项规定。二是协会层面要加强宣传、加强培训、发挥协会作用。三是勘察设计单位层面要严格遴选符合条件、富有责任心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加强检查、完善质量管控体系和项目管理模式。四是项目负责人层面要有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自身的质量安全责任。
会议同时还组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四川省勘察设计协会、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中设协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中设协设计体制改革工作委员会、中设协民营设计企业分会分别就协会工作做了经验交流。
钢结构成为“绿色建筑”突围中坚力量
——摘自《成都晚报》作者:杜祖东
2015年3月12日
为了完善绿色建筑的评价标准和奖励体系,促进绿色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今年伊始,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正式施行,有关数据显示:一旦被评为最高标准的绿色建筑,开发商每平米最多可获得80元人民币补贴。
有专家表示,就在这个潜力巨大的房地产市场中,市场需求正在从先前的“以量取胜”逐步向“以质取胜”悄然改变,变革正在酝酿成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人们对住房需求呈现多样化发展,更关注“环保、节能、空间变化”为主的新住宅体验。由此,以绿色住宅为代表的“绿色地产”作为21世纪房地产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未来房地产发展主流。
此前,对于地产开发商来说,绿色建筑尚未形成规模效应,成本相对较高,利润空间有限,加之市场认知度低,容易挫伤其积极性;对于购房者而言,在相关税收优惠不足以抵消购房成本的增加额时,钢结构等绿色建筑往往只能成为高档住宅的尝试,难以赢得绝大多数市场。有专家认为,绿色建筑是一个广泛的概念,绿色绝不能意味着高价和高成本。钢结构等绿色建筑要想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必须褪去造价的“贵族”外衣。
不过,由国内首家钢结构上市公司杭萧钢构最新研发的“钢管束组合结构住宅体系”一旦大规模应用在钢结构住宅的建设上,就像手机接入移动互联网一样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杭萧钢构董事长单银木在面对媒体时称,该技术体系以“钢管束”的应用为核心,在钢结构住宅本就可以增加5%~8%室内得房率的前提下,还能进一步提升住宅的居住空间,为楼层摊派更多的居住面积。另外,坚固的“钢管束”墙体还能大幅度增强房屋的抗震性能,保证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用杭萧钢构的最新技术体系建造一个“10亿房地产项目”举例,项目开发周期只需要1.5年,而传统模式需要3年;在相同年利息基础上,新模式利息成本约为0.5亿,而传统模式需要1亿;仅论融资成本,新模式项目就比传统模式要低1倍,也就是盈利净增5000万元。而且,在同等建筑规模中,钢结构建筑相比传统建筑,其单位面积的碳排放量将降低35%,建筑自重减轻40%,建筑垃圾将减少83%,材料损耗减少60%,主体结构材料回收可达90%以上。具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减排等特点,是当前建筑绿色“突围”的中坚力量。
多建“绿房子”,少建“灰房子”,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以“智能、绿色、低碳”为代表的钢结构一方面将成为未来房地产开发的主流,另一方面也在悄然改变着人们对住宅的认识和消费观念。
2015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第八届)CIO高峰论坛
将于5月在北京召开
——选自“全国勘察设计信息网”
2015年3月10日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2011-2015年发展纲要》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十二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研讨如何充分、高效地利用信息技术,使设计企业在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中提供优质的综合技术服务能力,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将于2015年5月13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2015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第八届)CIO高峰论坛暨信息化助力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综合技术服务能力提升专题研讨会”。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CIO高峰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七届,促进了行业信息化工作者的互动交流和共同提升,本届论坛仍以行业当前关注的重点、热点为主,研讨如何通过建立设计项目过程管理平台和设计协同生产平台,融合质量贯标体系,实现监控和把握设计项目的进度和生产过程、提高设计团队管理及生产效率和质量;研讨在大数据环境下如何对设计企业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产生、收集、梳理、分享、利用、创新的过程管理和如何建立具有设计企业特色的知识管理体系。
鉴于BIM技术对建筑业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利润起着巨大推动作用,在施工建造阶段的应用优势突显,会议将由香港有利集团旗下“环球模拟设计及建造有限公司”的专家分享BIM 5D技术(工程的概念、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应用的经验和成功案例。会议将安排现场考察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运行的信息化全生命周期管理(经营项目管理、协同生产平台、图文档案管理、知识管理等)系统。
传统建筑文化当自强
——摘自《中国建设报》作者:赵君利
2015年2月2日
本报讯 记者赵君利报道 由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文化遗产》、《建筑评论》(下称“两刊”)编辑部共同主办,以“倾听来自建筑界的中国之声”为主题的2015建筑文化新年论坛日前在京举行。十余位来自高校、设计机构等单位的知名专家和学者共同为中国建筑设计和传统建筑文化发展建言献策。
在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屡遭挑战甚至质疑之时,如何理解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所提“不要搞奇奇怪怪的建筑”,成为本次论坛热议之焦点。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资深总建筑师费麟认为,这一观点在当下特别具有现实意义,尤其是对部分当政者和管理者的警示。他并不完全反对建筑大师在设计层面挥洒与张扬个性,但对于以公众利益为代价的建筑设计须慎之又慎。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刘临安则从文化传承和思想演变方面对当前我国建筑界种种怪相进行了反思。他提出“古代中国何以没有奇怪建筑”的观点,剖析了我国经历长期深刻的自我批评后所造成的思想缺失和被禁锢的文化进步。此外,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院长庄惟敏等还从人才教育、建筑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专家学者普遍认为,造成奇怪建筑现象的原因是多层次、复杂和历史问题遗留的,根基则需要对业界同仁乃至全体社会对于传统文化意识的重塑。
虽然当前中国传统建筑文化领域的探索和实践障碍重重,学界却有着矢志不渝的前进信念。会上,两刊编辑部总编辑金磊简要回顾了过去一年的工作。进入“十二五”尾声,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普及与发展将迎来阶段性冲刺。他表示有很多工作正待落实:包括完成建筑文化的历史“大书”——《新中国建筑记忆》;完成一次建筑师百年“时空穿越”式的叙事记忆;完成一道建筑文化有话语权支撑的现实课题;完成一套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评定的“样板”等。此外,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摄影专业委员会将启动以中国传统建筑文化为内容的摄影大赛,这无疑将以另一种方式,凝聚更多关心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发展人士的视角与能量。
山西古建筑保护工程将启动筹集15亿元开展修缮工作
——摘自《中国建设报》作者:李建斌
2015年3月16日
笔者近日从山西省文物局长会上获悉,国家文物局和山西省政府将共同筹集15亿元,启动山西古建筑保护工程,让山西国保、省保木结构古建筑抢险维修实现“全覆盖”。
山西现存木结构建筑上起魏晋,下至民国,时代连续,品类齐全,有中国“木建筑宝库”的美誉。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目录里,元代以前的311处木结构建筑中,由于年久失修,大批珍贵的木结构古建筑已到了“不保护就消失”的关键时期。为此,2008年国家文物局启动了山西南部早期木结构建筑的整体保护工程,计划到2015年年底前完成105处国保单位的维修工程。目前,其中73处已完工,其余32处正在加紧推进。
在此基础上,修缮规模更大的山西古建筑保护工程即将启动,计划从今年开始到“十三五”末,筹集15亿元,再抢险维修235处国保、省保木结构古建筑。此外,山西还要求市、县两级政府真正担负起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筹集资金,对全省200多处市保、县保单位元代以前的古建筑也进行抢险维修,真正实现“全覆盖”。
让城市建筑体现民族文化血脉
——摘自“新华网”
2015年2月6日
新华时评
“裤腰带”“马桶盖”“秋裤楼”“三件套”……与周边整体环境、群众审美观和民族文化血脉格格不入的洋派建筑,近年来大行其道,不断出现在国内多个城市,引发公众不满和“吐槽”。
西方建筑艺术值得借鉴,但要坚持从本国本民族实际出发,不能囫囵吞枣、盲目求洋。尤其是一些在国外都很难被允许付诸建造的怪异设计,竟然也不断在中国大都市拔地而起。我们不否认一些国外建筑设计有着艺术上的独特价值,融入了设计师前卫独到的视角,但不顾城市整体风格和谐,不顾传统建筑文化的传承,不顾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一些令人不忍目睹的洋派怪异建筑造型大煞风景,甚至被群众不断冷嘲热讽。
应该指出的是,仔细梳理一栋栋洋派风格建筑矗立的背后,有崇洋风,盲目崇拜西方设计理念和艺术标准;有长官意志,一些地方建筑设计方案完全由领导干部个人喜好决定,决策过程中没有体现民意;有扭曲的政绩观,借助国外知名设计师的洋设计“装门面”。对此,地方政府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24日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讲话指出,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我们要善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紧密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
建筑是凝固的历史和文化,是城市文脉的体现和延续,建筑文化的传承也要充分体现文化自信,不能割断民族文化血脉。我国有着悠久灿烂的建筑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融入天人合一、和谐自然的理念,创造出众多经典建筑,有些是世界文化遗产,更多的是我们优秀建筑文化的印证。沿着历史脉络,秉承文化自信,我们完全可以在建筑文化领域独树一帜,形成现代建筑的中国风格、中国设计。
盲目崇洋打造城市建筑的“洋面子”,难以赋予城市面貌真正的灵魂。根植于我国历史文化的沃土,吸取国外先进设计理念,结合社会现代需求,融汇中外,杜绝贪大、媚洋、求怪心态,牢牢确立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和自信,才能在建筑文化领域推陈出新,引领潮流,也才能真正形成具有民族文化内涵的城市新地标、新形象。
(记者肖春飞、闫祥岭)新华社
努力实现新发展新突破
——摘自《中国建设报》
2015年3月19日
2015年的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新型城镇化节能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及防治大气污染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支撑服务与引领作用,努力实现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新发展新突破。
着力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发展
发布我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路线图,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水平。到2015年,北方采暖地区普遍执行不低于65%的建筑节能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施75%的标准;南方地区探索实行比现行标准更高节能水平的标准。开展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工程示范;做好新修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工作。完成“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示范、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和以县为单位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验收。
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和学校、医院、文化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东中部地区有条件的地级城市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各地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大新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宣传培训力度,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管理方式改革;做好2015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发布工作。
进一步扩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2015年全年完成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累计完成重点城市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600万平方米。建立健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促使高耗能公共建筑按节能方式运行。继续做好省级能耗监管平台、节约型校园和医院建设及验收工作,扩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范围与规模。
大力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出台《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组织研究《建筑工程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发布外墙保温材料等主要类别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建立全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选取典型地区和工程项目,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基地和工程应用试点示范。组织建筑产业现代化适用技术研究,开展适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鼓励钢结构、木结构建筑的积极推广与应用;支持和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积极推进科技管理改革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积极推进行业科技管理改革。按照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要求,构建城乡建设行业科技管理体系;完成行业“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并制订实施措施;继续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实施,完成“十二五”已下达项目的课题验收,做好新立项项目的启动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科技发展的支持。印发2015年度部科技项目计划;发布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加大科技成果行业应用推广力度。
做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改革试点,提高管理水平。结合“水十条”、行业发展规划等重点工作,组织研究任务布局并编制“十三五”实施计划,积极推进水专项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十二五”到期课题验收和在研课题监督评估;组织开展成果凝练、推广宣传和技术培训,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完成“高分城市精细化管理遥感应用示范系统(一期)”项目科研和建设任务、示范地信息产品生产和验证,为行业遥感数据处理和服务能力提升提供支撑。组织开展“高分城市精细化管理遥感应用示范系统(二期)”项目立项工作。
推动智慧城市试点取得新成效。组织实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智慧城镇综合管理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为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总结试点城市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城市市政公共设施智能化应用等方面经验,汇编典型案例集,开展重点领域的交流培训和推广。研究制订《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多网格合一”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
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强化超低能耗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国际合作。继续扩大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国际技术合作和试点示范规模。鼓励各地积极开展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国际合作,探索成片区大规模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已建成项目的成功经验,加强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国际交流与培训。与丹麦合作探索开展产能建筑以及既有建筑高标准节能改造试点。继续组织实施好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城市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以及能源基金会中国建筑节能项目。
深化低碳生态城市国际合作。做好中美、中加、中德、中芬合作低碳生态试点城市落实,以及与瑞典合作的“生态城市发展后评估项目”,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成效;执行好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启动中欧低碳生态城市交流平台,明确试点城市工作内容。组织好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低碳宜居城市形态研究”,积极争取全球环境基金六期“城市可持续发展综合试点项目”。
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编制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开展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组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关键技术研究,举办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国际研讨会。开展建筑领域碳交易机制相关研究。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工作。
积极筹备开好全国建筑节能工作推进会
结合国家“十三五”发展战略目标和要求,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通过会议明确未来一个时期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发展方向、实现路径以及推进措施;部署近期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计划,提出更加明确政策措施要求,着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交流各地的发展经验。
关于当前我国建筑装饰行业BIM发展的若干认识
——摘自《中华建筑报》作者:黄白
2015年2月6日
摘要:当前,我国建筑行业BIM技术应用正处于由概念阶段转向实践应用阶段的重要时期,越来越多的建筑施工企业对BIM技术有了一定的认识并积极开展实践,特别是BIM技术在一些大型复杂的超高层项目中得到了成功应用,涌现出一大批BIM技术应用的标杆项目。
BIM,即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技术,是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等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全生命周期多维建筑模型信息集成管理技术,带来一系列新思维。
BIM来自造船行业等成熟的现代制造业,40年前由美国引入建筑业,现在已在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普及。
我国约从2004年引进,通过BIM技术与绿色建筑、建筑产业化的深度融合,实现建筑业向信息化和工业化转型升级,并能反腐。我国2004年以来开始应用推广,建筑装饰装修作为建筑工程产品制造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BIM应用最有价值的最终结果。
室内设计经历了手绘制图时代、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时代,现在进入了信息化建模设计时代。2014年7月1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BIM实施标准》(CBDA标准)首次编制工作会议做出了“BIM在我国快则二三年将在重点工程、一级装饰企业中推广普及”的重大判断。
一、概 述
1.基本概念
BIM,是传统的二维设计建造方式向三维数字化设计建造方式转变的革命性技术,是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建筑产业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基础性技术。
推行BIM技术应用,发挥其可视化、虚拟化、协同管理、成本和进度控制等优势,将极大地提升工程决策、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的管理水平,减少返工浪费,有效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3D可视化出图,4D加入工期,5D加入造价(实时工程量清单),将进一步增加建设工程信息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对规范市场秩序和预防建设领域腐败具有重要作用。
2.概念提出
1975年由美国乔治亚理工大学的教授Chunk Eastman首次提出,是以三维数字技术为基础,综合工程项目各种相关信息数据模型的新型系统集成管理平台。但非高难度动作,也并不适合所有项目,要根据工程项目业主的需求。世界最先进的BIM在中国。
3.价值作用
BIM横跨工程行业和信息行业,作为三维信息数字模型,最大的价值是信息流动,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交换方式。BIM是产品、过程、数据定义、管理、信息交换的应用。
以工程项目投资商、承发包商为主体的产业链,组成了BIM的市场需求。如同手机的演变,不得不用BIM代替CAD,具有相当于当年CAD代替手工绘图的意义,解决了ERP(企业资源计划)的不足,迅速而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引爆建筑业的二次革命。
BIM导致加快企业和行业发展方式的4大转变:一是设计施工(建筑、总承包、装修)一体化;二是建筑工业化、住宅产业化;三是基于BIM的信息化精确管理;四是形成企业新的核心竞争力、经营管理方式和商业模式。
BIM推广应用最大的问题,不是市场需求,而是没有标准。亟待工程与标准同步推进。
二、海外发展
BIM作为继CAD(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后出现的建设领域的又一重要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迅速发展和应用。
美国、英国、欧洲、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应用较早,将BIM视为建筑行业必须使用的技术,现已在50%以上的各类建筑广泛使用,体系成熟。
1.欧美国家
美国建筑业,2008和2009年,美国分别有35%、45%的人频繁使用BIM,使其发展非常迅速。美国的两个州已经进行了州立法,要求州内所有公共投资都使用BIM;美国几个州要求500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项目要使用BIM;北美建筑业50%的机构使用BIM。
美国是世界最早推行BIM应用的国家,自2007年投入应用的美国国家BIM标准(NBIMS),不仅在美国国内为建筑行业的提升提供了强大动力,也为众多其他国家的建筑业BIM应用提供了指导。美国的BIM标准编制和推行对中国BIM国家标准编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2014年5月7日,根据台湾大学土木工程学系教授兼工程资讯模拟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谢尚贤对北美建筑市场的调查表明,BIM的导入应用率从2007年的28%快速成长到2012年的71%。
2.亚太地区
日本热潮蜂拥而上BIM的时间已经过去了5年,现在热点都是大型施工企业,即本质上想利用减法来提高自己的效率。在一定空间下,要想创造更高的利润,无非是管理和减少浪费,BIM是一个很好的工具。日本所有的大型施工企业,包括世界级的清水建设、鹿岛建设完全是用BIM设计施工,目前一部分中型施工企业也在使用BIM。
香港2002年开始应用推广BIM,目前香港房屋委员会已要求所有项目都要采用BIM。
2012年新加坡要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都要应用BIM,2015年应用率达到80%,多用政府可报销50%。
韩国要求2016年全部公共设施使用BIM。
澳大利亚制订了国家BIM行动方案。
3.应用特点
一是由于BIM技术已经成为设计和施工企业承接项目的必要能力。BIM技术已受到广泛重视,大企业一般均已具备了应用BIM技术的能力。同时,BIM技术的专业咨询公司已经出现,并且十分活跃,为中小企业应用BIM技术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是在BIM技术应用过程中,不仅直接将BIM技术应用了建筑工程的局部环节中,例如设计单位进行各种分析和模拟,而且形成了新的工作模式,实施IPD(Integrated Project Delivery,集成项目交付)模式,即业主、设计、总包、分包等参与方在设计阶段就参与到项目中,还通过应用BIM技术进行虚拟建造,共同对设计进行改进,并共同分享收益或风险,并在行业中已经建立了标准的合同条款。
三是应用软件已经比较成熟,特别是像Autodesk这样的大型软件开发商,提供了包括多个不同专业、跨不同阶段的软件,形成了全面的解决方案,从而有力地支持了BIM技术的应用。
4.应用软件
BIM技术的核心是基于该技术的建筑工程应用软件BIM软件,最初由美国Autodesk提出。2011年9月6日,欧特克宣布推出Autodesk Infrastructure Modeler 2012软件。在发达国家,以Autodesk Revit为代表的BIM软件已普及。
成立于1994年的buildingSMART的前身是国际数据互用联盟(IAI-International Alliance of Interoperability),buildingSMART北美分部,即buildingSMART联盟,是美国第一部BIM标准(NBIMS)的主要制定者。
国际知名软件还有美国TRIMBLE的BIM to Field,匈牙利Graphisoft的ArchiCAD,德国RIB的iTWO 5DBIM,中国的广联达、图软ArchiCAD18等。
世界上所有的软件在日本都有所应用,但唯独要求机电软件必须本土开发。
现在我国应用的软件包括Autodesk Revit BDS(设计套件)、犀牛(Rhino)和法国的Dassault、DP(Digital Project)、卡迪亚(CATIA)、Tekla等。如上海中心使用的是Autodesk,2014南京青奥会是Rhino、Dassault。中建三局装饰、北京华美、北京雅林士使用的是Revit NavisWork,万科使用的是iTWO 5DBIM。
目前,中国BIM的核心建模软件全部来自国外软件商,从而涉及国家建筑信息安全。美国BIM工作方式是业务集成。中国建筑业若长期使用国外软件,则无法建立中国建筑信息操作平台,难以实现中国建筑业信息化的目标。
三、我国发展
1.国家政策
住建部2011年5月10日发出《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质〔2011〕67号)对BIM提出7点要求:一是推动基于BIM技术的协同设计系统建设与应用;二是加快推广BIM在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改进传统的生产与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三是推进BIM技术、基于网络的协同工作技术应用,提升和完善企业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企业信息管理与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集成,促进企业设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四是研究发展基于BIM技术的集成设计系统,逐步实现建筑、结构、水暖电等专业的信息共享及协同;五是探索研究基于BIM技术的三维设计技术,提高参数化、可视化和性能化设计能力,并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提供技术支撑;六是在施工阶段开展BIM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推进BIM技术从设计阶段向施工阶段的应用延伸,降低信息传递过程中的衰减;七是研究基于BIM技术的4D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大型复杂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应用,实现对建筑工程有效的可视化管理。
同时,要求发挥行业协会的四个方面服务作用:一是组织编制行业信息化标准,规范信息资源,促进信息共享与集成;二是组织行业信息化经验和技术交流,开展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活动,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三是开展行业信息化培训,推动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四是开展行业应用软件的评价和推荐活动,保障企业信息化的投资效益。
2014年7月1日,住建部发布的《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中要求,提升建筑业技术能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提高综合效益。
2014年9月12日,住建部信息中心发布《中国建筑施工行业信息化发展报告(2014)BIM应用与发展》(简称《报告》),并突出其时效性、实用性、代表性、前瞻性的特点,旨在为行业BIM技术推广应用提供科学依据,为企业BIM技术应用提供实用性指导,引导企业科学合理开展BIM应用实践。
当前,我国建筑行业BIM技术应用正处于由概念阶段转向实践应用阶段的重要时期,越来越多的建筑施工企业对BIM技术有了一定的认识并积极开展实践,特别是BIM技术在一些大型复杂的超高层项目中得到了成功应用,涌现出一大批BIM技术应用的标杆项目。《报告》分为基础篇、应用篇、实施篇、案例篇4个部分,全面、客观、系统地分析了我国建筑施工行业BIM技术应用的现状,总结了企业在工程项目全过程应用BIM技术的方法与路径,收集了行业内成功应用BIM技术的实践案例,将为BIM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29日发出“转发市建设管理委《关于在本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4〕58号)(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到2016年底,基本形成满足BIM技术应用的配套政策、标准和市场环境,本市主要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普遍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到2017年,本市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全部应用BIM技术,规模以上社会投资工程普遍应用BIM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指导意见》提出了两项重点工作:
一是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2015年起,选择一定规模的医院、学校、保障性住房、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等政府投资工程和部分社会投资项目进行BIM技术应用试点,形成一批在提升设计施工质量、协同管理、减少浪费、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等方面成效明显的示范工程。2017年起,本市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市重大工程,申报绿色建筑、市级和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施工等奖项的工程,实现设计、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世博园区、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前滩地区、黄浦江两岸等六大重点功能区域内的此类工程,全面应用BIM技术。
二是建立标准规范体系。结合国际和国家标准,加快编制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BIM技术应用、数据交换、模型交付、验收归档等导则或标准;制定满足BIM技术应用的招标和合同示范文本,出台BIM技术应用服务和收费参考标准。到2016年底,基本形成满足本市BIM技术应用的配套标准规范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4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委、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科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消防局、市民防办等部门参加的BIM技术应用推广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制定BIM技术应用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协调推进BIM技术应用推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管理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区、县政府、特定区域管委会要明确相应责任部门,共同做好BIM技术应用推广工作。建立BIM技术应用专家组,负责基础性技术研究、咨询论证和技术支撑。编制专项行动计划,落实本意见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推进工作。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确保各项工作推进落实。
二是建立配套推进措施。对要求应用BIM技术的项目,在项目立项中,明确BIM技术应用要求和配套费用;在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和物业等招标文件中,增加BIM技术应用的内容、要求,明确所需提交的相关成果。
三是完善应用扶持政策。完善本市相关建设工程评奖管理办法。其中,申报绿色建筑星级评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奖项的工程,凡应用BIM技术的给予加分;评标中对具有BIM技术应用能力的企业给予加分。加大产学研投入和资金扶持力度,培育发展BIM技术咨询服务和软件服务等国内龙头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现代服务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结合BIM技术中纠错、审核和追溯等功能,探索简化工程验收和审计手续。
四是加强示范引领和宣传。以示范工程引导,建立BIM技术应用示范经验交流平台和机制,交流先进经验和应用技术。组织开展项目之间、企业之间和国际间BIM技术应用交流和合作,分享BIM技术应用成果。通过各类媒体和社会组织普及BIM技术知识,宣传BIM技术有关政策、标准和应用情况,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
上海市政府推广BIM最初是由上海市纪委提出,而不是由建委提出。上海市纪委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和分析评估BIM技术在项目精确化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控制等方面的应用价值,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腐败问题的发生,认为BIM使建设过程更透明,能够防止腐败,建议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须使用BIM,市长同意了。
上海关于BIM的通知,作了顶层制度设计,规划了路线图,力度大、可操作性强,为全国带了个好头。
广东省住建厅2014年9月3日发出《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粤建科函〔2014〕1652号),要求2014年底启动10项BIM;2016年底政府投资2万平方米以上公建以及申报绿建项目的设计、施工应采用BIM,省优良样板工程、省新技术示范工程、省优秀勘察设计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环节普遍应用BIM;2020年底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程普遍应用BIM。
深圳市住建局2011年12月公布的《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十二五专项规划》提出,“推广运用BIM等新兴协同设计技术”。为此,深圳市成立了深圳工程设计行业BIM工作委员会,编制出版《深圳市工程设计行业BIM应用发展指引》,牵头开展BIM应用项目试点及单位示范评估;促使将BIM应用推广计划写入政府工作白皮书和《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14—2018年)》。
2014年9月5日,深圳市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5年的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将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工程设计领域鼓励推广BIM技术,力争5年内BIM技术在大中型工程项目覆盖率达到10%。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根据2013年9月26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出的《智慧深圳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要求,全面开展BIM应用工作,先期确定创投大厦、孙逸仙心血管医院、莲塘口岸等为试点工程项目。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2014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要求,推广BIM技术。
开创建筑“零”时代
——摘自《中国建设报》作者:彭泺
2015年3月2日
京津冀一体化,除了形成市场体系统一开放、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以外,环保领域再成重点。
对于雾霾的防治,京津冀三地联防联控的现实意义已经在“APEC蓝”中得到很好的证实。从环保部公布的数据看到,北京PM2.5污染约40%来自周边省市的跨界传输,煤炭消耗是元凶之一。有相关机构预测,至2020年,中国人口峰值将达到15亿,如不能很好控制建筑总面积和全面推广节能建筑,每年总能耗将超过10亿吨标煤。通过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有望将能耗控制在每年8.4亿吨标煤,年节约标准煤可达1.6亿吨,对环保的贡献不容小觑。近年来,受国际热捧的近零能耗建筑逐渐进入我国视野。在京津冀一体化的大融合时代,北方地区的近零能耗建筑迎来了发展契机。
近零能耗建筑试水中国
京津冀区域中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河北,这次走到前面。2014年9月,“2014中德建筑节能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在河北省高碑店市举行。其间,德国能源署署长斯蒂芬·科勒透露,该署将同河北省合作推动被动式“超级建筑”的落地工作,以开展节能生态建筑领域的研究和培训等工作。
斯蒂芬·科勒所说的被动式“超级建筑”,即近零能耗建筑。它如何实现建筑的正常运转?记者向多位业内专家咨询后得知,无论是德国的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还是美国的零能耗建筑,目前,各发达国家都在向“建筑零能耗”的目标发展,主要有两个手段:一个是降低建筑物本身的能源需求,主要通过高效的外围护结构来实现,这一技术只能无限降低能耗,而无法达到“零”能耗;另一个是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利用可再生能源为建筑“造能”,来弥补建筑用能。通过这一点来看,将来的建筑不仅可以达到零能耗,甚至可以发展到“负能耗”。针对我国国情及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国内在选取合理、高效的外围护结构方面相对较完善,而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的整体技术及经济条件并不完全成熟(太阳能热水技术除外),主要表现在配套的设备较少,例如生物质锅炉等。
“零能耗”不能“零”需求
听起来科技含量如此“高大上”的近零能耗建筑到底接不接地气呢?记者在采访以生产节能门窗为主业的石家庄昱泰门窗企业总经理集义刚时得知,门窗作为建筑围护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担任了节能的重要任务。门窗面积占房屋建筑总面积比例约为1/7,耗能却占据建筑耗能一半以上。现在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第一,为了增大采光通风面积或表现现代建筑的性格特征,建筑物的门窗面积越来越大,以至门窗的热损失占建筑的总热损失的40%以上。第二,无论北方还是南方,民众习惯以开窗的方式来保证室内空气质量,这一点在居住建筑中更为突出。在冬季或夏季直接开窗引进新风(未经任何处理)的方式,对建筑能耗影响巨大。虽然节能建筑门窗也进行了技术突破,通过加强门窗和建筑幕墙全周边高性能密封技术,研发高性能中空玻璃和经济型双玻产品以及采用铝合金专用型材及镀锌彩板专用异型材断热技术等加强门窗的节能特征,但这些节能门窗的应用势必增加建筑的建设成本,价格成为制约近零能耗建筑普及的因素。
据记者走访调查,节能门窗增加的建设成本只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对于寸土寸金的房地产产业来说,近零能耗建筑带来的“地皮蒸发”才是真正的阻力。在严寒和寒冷地区,近零能耗建筑的保温层厚度常在220mm及以上,但按照目前的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保温层应计入建筑面积内。也就是说,与节能65%的建筑相比,按目前建筑面积计算方式来说,近零能耗建筑房屋损失面积约为4%。这部分面积应由住户承担还是开发商承担?确实是个难题。
期待技术产业双突破
如何在提高中国建筑节能水平的同时,关照市场、用户的承受能力,实现节能与成本之间的最佳结合?技术因素和产业因素方面可找到突破点。
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作为研究机构,早在2011年就参与到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德国能源署、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方合作的“中德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技术合作”中。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强万明向记者表示,目前近零能耗建筑的增量成本由开发商投入,受益者是用户。在用户未能深入了解收益之前,应由政策引导,使开发商、广大民众认识到近零能耗建筑给社会带来的巨大收益。而目前我国缺少一个全国性的“近零能耗建筑”或者“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这为政府在制定政策提供依据方面带来了困难。
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目前已经领先全国,在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数据采集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2012年,该院与德国能源署签署《中德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技术合作协议》,同年6月举行“中德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示范房”项目开工奠基仪式。历时2年多,中国建筑节能科技示范性建筑——“中德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示范房”目前已经完工。记者日前见到了这座汇集中外当今建筑节能技术精华的楼房。6层的建筑采用现代简约风格设计,线条简约、硬朗,错落构成的建筑立面,结合蓝色玻璃幕墙,空间节奏感更强,整座白色建筑在日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像极了巨大的双色魔方。
强万明介绍说,作为最早的、结合中外建筑节能技术的示范性建筑,它承载了为制订中国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提供依据的责任,同时满足建筑节能新技术展示、普通办公以及节能技术研发、试验等方面的需要。这座建筑节能率达到90%以上,接近零能耗,与目前我国执行的节能标准50%的公共建筑相比,预测年节约标煤224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96吨,在技术探索上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建筑采用能耗智能监控技术,对建筑物能耗进行逐时记录分析,这在运行数据的采集上也将带来实质性的突破。
强万明还谈到建筑产业化对我国近零能耗建筑带来的促进。他说:“超低能耗建筑依靠优化的节能设计和严格的施工来保证。目前,国内施工较为粗犷,很难满足超低能耗建筑对施工的严格要求。建筑产业化具有稳定建筑品质的特征,像造机械一样建房屋,将对超低能耗建筑提供质量保证。”
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 实现房地产健康发展
——摘自《中国建设报》
2015年3月4日
“经济新常态”不仅是今年“两会”代表们热议的词汇之一,而且也逐渐成为各方面对当前经济阶段性特征的共识。新常态意味着我国的经济增速从高速向中高速换挡,结构调整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可以说,原有的行业运行状态和成长逻辑面临着一系列挑战。201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9.5万亿元,累计同比增速10.5%,增速甚至比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2009年还低5.6个百分点。同时,全国商品房销售为12.1亿平方米,累计同比下降7.6%,销售面积增速和房地产价格回落,部分城市和开发企业去库存压力较大。
以新常态的眼光来看,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人口结构不断变化,以及房地产从供不应求向供求基本平衡逐步转变,超高速的房地产行业增长阶段已经基本结束,过去那种只要拿地就挣钱的所谓“黄金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房地产增速出现持续下滑是城镇化和市场发展规律的客观反映,是对前一阶段产业粗放式扩张的修复,是对潜在金融风险的一种自动减压过程。
同时,面对当前去库存、去杠杆的种种压力与挑战,我国房地产行业仍然具有主动适应新常态的基础条件。第一,虽然我国住房存量出现区域分化和结构性问题,但供求关系总体上尚处于基本平衡状态,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测算,目前我国人均套户比刚刚达到1.0左右,即按照城镇常住人口统计,每个城镇家庭拥有1套住房,从许多先行工业化国家的发展经验看,我国住房存量仍有扩大的空间,住房供求关系仍处于相对稳健的发展时期。第二,改善性住房需求规模较为庞大。产业研究表明: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以后,广大居民对住房质量和环境都将提出更高要求。例如,从户均1套房到人均1间房,从基本居住功能到更加完善、健康的人居环境等等。在我国住房存量资源中,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在老城区、城乡接合部,甚至垦区林区还有相当比例的住房质量相对简陋,住房成套率有待提高,这些改善性需求都将为下一阶段行业发展提供基本面的支撑。第三,“四化同步”发展将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藩篱,人口、资本、土地等要素资源得到更加优化配置,特别是随着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将释放出更大的需求潜力,新增城镇常住人口不断增加,并逐步融入城市经济体系,将为房地产行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需求支持。因此,新常态下房地产行业既面临着一系列严峻形势,也面临着提高行业发展质量、创新发展模式提供的战略性机遇,具备实现软着陆、保持相对平稳运行的基本条件。
为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房地产的公共政策要重点关注几个问题:
一是要强调住房的民生功能。住房是居民基本生活和生产资料,又是具有投资价值的不动产。但总的来说,住房公共政策的核心仍然是促进广大居民实现“居住权”,实现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的中国梦。其中,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尤为重要,这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既关系到中低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下一步完善我国住房保障政策的重点是要建立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理顺租赁型保障和产权型保障的关系,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框架下,要将外来务工人员也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全覆盖和应保尽保。
二是要建立促进房地产行业长期健康平稳发展的体制机制。一方面,面对房地产行业周期性和阶段性波动,应分类调控,分层施策,但要警惕出台不当政策加大房地产市场波动幅度,诱发房地产风险甚至是市场泡沫。另一方面,宜尽快建立和完善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包括制定和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住房基本需求和改善性信贷需求,运用多种工具和资金渠道,降低首套置业和改善性置业的融资成本。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税收体系,合理调整和降低二手房交易环节的税负水平,提高存量住房资源配置效率。建立中性金融工具,即实现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的相对平稳。充分发挥土地政策预调功能,根据区域住房市场供求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控制土地供给节奏。
三是房地产行业要实现创新发展。要主动应对经济新常态的客观要求,从新阶段的行业特点和区域供求出发,更加有效配置和调整产业资源。以全新的产业理念看待行业发展,鼓励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围绕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建设需求,抓住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步伐,积极探索商业地产、产业地产、旅游地产、养老地产、健康地产等非传统住宅类的发展模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兴消费热点提供平台服务。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通过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装配化、结构装修一体化、过程管理信息化等措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节地节能、环保绿色、健康舒适的产品。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房地产研究室副主任)
■特约评论员 刘卫民
关于印发《辽宁省勘察设计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辽住建〔2015〕33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建委:
现将《辽宁省勘察设计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今年的勘察设计监管工作。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11日
辽宁省勘察设计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5年全省勘察设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适应新常态,再有新作为;主要任务是:提高设计水平,加强市场监管,推动技术进步,促进行业发展。
勘察设计主管部门要适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新常态;勘察设计企业要适应“勘察设计业务减少、勘察设计收费全面放开”新常态;勘察设计人员要适应“主管部门对借证挂证容忍度降低、对个人质量责任全周期追究”新常态。
全省勘察设计工作在2014年全面建章立制的基础上,2015年重点安排以下十项工作:
一、大力推行勘察设计招投标,提高勘察设计水平。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的通知》,明确招标范围,统一招标文本,规范评标办法。推动建筑方案创意机构参与建筑设计招投标。
二、规范勘察设计企业分支机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开展专项检查,打击企业乱设分院分公司、私拉其他企业人员搞设计和无资质设计团队非法挂靠等行为。
三、整治勘察设计注册师人证分离,落实勘察设计人员质量责任。凡注册师人证分离的,一律限期整改,否则将依法对个人资格和单位资质进行处理。勘察设计人员取得注册资格后不再从事勘察设计工作的,可以保留资格,但应注销注册。
四、严格标准、公正审查,做好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换证工作。既要保证工程勘察行业的整体平稳过渡,又要达到压缩队伍规模、优化队伍结构的目的。
五、完善勘察设计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依据勘察设计信息库中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对建筑设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
六、行政事项逐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减少企业重复提供及可自证材料要求,减轻企业负担。
七、落实各项制度,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加强对“现场讲图”过程的监管。加强对工程勘察外业作业及见证过程的监管。推动沈阳、大连两市施工图审查业务委托方式“去市场化”。检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重大变更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八、推动新技术应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扩大BIM技术在勘察设计行业的应用。编制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修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九、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水平。注重新办、中小设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非注册人员的培训。
十、完成《辽宁省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的起草工作,争取列入2016年度的正式立法(省政府令)计划。
关于领取2015年度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证书的通知
辽勘设协[2015]第04号
各获奖单位:
2015年度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已结束,请获奖单位派人携单位介绍信到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领取省优证书。
协会地址:沈阳市和平南大街84号
联系人:李雄飞 谭 晨
联系电话:024-23398786
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决定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以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指工程咨询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工程勘察设计费,包括工程勘察收费和工程设计收费。工程勘察收费,指工程勘察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工程设计收费,指工程设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三)招标代理费,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提供代理工程、货物、服务招标,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工程监理费,指工程监理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五)环境影响咨询费,指环境影响咨询机构接受委托,提供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上述5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后,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三、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服务行为监管。要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要制定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标准,推进工程建设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有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企业和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对本行业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
四、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审批、核准或备案管理,需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等中介提供评估评审等服务的,有关评估评审费用等由委托评估评审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承担,评估评审机构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各种截留定价权,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转嫁成本,以及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六、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2月1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
八项规定(试行)》等四个规定的通知
建市[2015]3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我部制定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6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试行)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指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组织发包,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得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指定的分包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发现承包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组织发包时应当提出合理的造价和工期要求,不得迫使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不得拖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费用和工程款,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压缩工期的,应当组织专家予以论证,并采取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相应措施,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和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
四、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应当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及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有关机构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应送原审图机构审查。
五、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依法应当实行监理的工程,应当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控制和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七、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八、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和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并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及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或处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信用档案,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处理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曝光。
附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第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未提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三)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七、违反第七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八、违反第八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
(试行)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勘察项目负责人)是指经勘察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勘察单位负责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勘察质量管理,并对建筑工程勘察质量安全承担总体责任的人员。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勘察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甲、乙级岩土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应由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担任。建筑工程勘察工作开始前,勘察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勘察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确认承担项目的勘察人员符合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观测员、记录员、机长等现场作业人员符合专业培训要求。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的名义承担工程勘察项目。
二、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合同(包括勘察任务委托书),组织编写勘察纲要,就相关要求向勘察人员交底,组织开展工程勘察工作。
三、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勘察现场作业安全,要求勘察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场地情况,采取措施保证各类人员,场地内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
四、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原始取样、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整理、核对原始记录,核验有关现场和试验人员在记录上的签字,对原始记录、测试报告、土工试验成果等各项作业资料验收签字。
五、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保证勘察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在勘察文件上签字盖章。
六、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勘察后期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勘察人员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组织参与施工验槽;组织勘察人员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相关验收文件上签字,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还应参加单位工程、项目工程验收并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组织勘察人员参与相关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并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提出与勘察工作有关的技术处理措施。
七、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勘察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勘察人员将全部资料分类编目,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勘察项目负责人对以上行为承担责任,并不免除勘察单位和其他人员的法定责任。
勘察单位应当加强对勘察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检查,发现勘察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按照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由更换后的勘察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的全面勘察质量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勘察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管,在检查中发现勘察项目负责人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入不良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勘察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
附件
勘察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勘察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或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勘察单位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勘察单位未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当依照该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人员进行处罚。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勘察单位不按照规定记录原始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作业资料无责任人签字或签字不全,依照《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勘察单位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成果资料,依照《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勘察文件没有勘察项目负责人签字,依照《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勘察单位不组织相关勘察人员参加施工验槽,依照《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七、违反第七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完成后,勘察单位不进行勘察文件归档保存,依照《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地方有关法规和规章条款不在此详细列出,各地可自行补充有关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
(试行)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指经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设计单位负责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设计质量管理,对工程设计质量承担总体责任的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主导专业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除外),并具备设计质量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承担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注册建筑师担任。建筑工程设计工作开始前,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确认承担项目的设计人员符合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的名义承担工程设计项目。
二、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深度要求、设计合同(包括设计任务书)和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就相关要求向设计人员交底,组织开展建筑工程设计工作,协调各专业之间及与外部各单位之间的技术接口工作。
三、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建筑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标明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及建筑工程的功能需求。
四、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要求设计人员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五、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核验各专业设计、校核、审核、审定等技术人员在相关设计文件上的签字,核验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在设计文件上的签章,并对各专业设计文件验收签字。
六、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前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设计人员向施工及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组织设计人员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不得在违反强制性标准或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变更文件上签字。应当根据设计合同中约定的责任、权利、费用和时限,组织开展后期服务工作。
七、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设计人员参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相关验收文件上签字;组织设计人员参与相关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提出与设计工作相关的技术处理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将设计资料归档保存。
设计项目负责人对以上行为承担责任,并不免除设计单位和其他人员的法定责任。
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对设计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检查,发现设计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按照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更换后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的全面设计质量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设计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管,在检查中发现设计项目负责人违反上述规定的,记入不良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或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见附件)。
附件
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处理)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或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设计单位未依据勘察成果文件或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设计,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被处罚的,应当依照该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处理
设计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处罚
设计单位未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处理
设计文件签章不全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处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前未组织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七、违反第七项规定的处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未组织设计人员参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或未组织设计人员参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的,对设计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地方有关法规和规章条款不在此详细列出,各地可自行补充有关规定。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试行)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监)是指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工程监理单位主持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监理工作并对其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项目监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项目总监应当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不得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执业活动。
二、项目总监应当在岗履职。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应当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分包单位资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项目现场,项目总监应当组织项目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工程监理,按照规定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查,不得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
四、项目总监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或者发生质量事故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五、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项目总监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总监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接到项目总监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六、项目总监应当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不得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签认。
项目总监责任的落实不免除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监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相应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总监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或处理(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见附件)。应当建立健全监理企业和项目总监的信用档案,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处理结果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附件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总监未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项目总监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并执业的,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总监未按规定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监理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总监未按规定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造成质量事故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项目总监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监理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总监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造成质量事故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总监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未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监理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总监未按规定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未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项目总监将不合格工程按照合格签认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监理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
2015年的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新型城镇化节能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及防治大气污染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支撑服务与引领作用,努力实现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新发展新突破。
一、着力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发展
(一)发布我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路线图,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水平。到2015年,北方采暖地区普遍执行不低于65%的建筑节能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施75%的标准;南方地区探索实行比现行标准更高节能水平的标准。开展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工程示范;做好新修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工作。完成“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示范、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和以县为单位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验收。
(二)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和学校、医院、文化等公益性公共建筑,东中部地区有条件的地级城市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各地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大新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宣传培训,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管理方式改革;做好2015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发布。
(三)进一步扩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2015年全年完成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累计完成重点城市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600万平方米。建立健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促使高耗能公共建筑按节能方式运行。继续做好省级能耗监管平台、节约型校园和医院建设及验收,扩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范围与规模。
(四)大力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出台《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组织研究《建筑工程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发布外墙保温材料等主要类别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建立全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选取典型地区和工程项目,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基地和工程应用试点示范。组织建筑产业现代化适用技术研究,开展适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鼓励钢结构、木结构建筑的积极推广与应用;支持和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二、积极推进科技管理改革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一)积极推进行业科技管理改革。按照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要求,构建城乡建设行业科技管理体系;完成行业“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并制定实施措施;继续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实施,完成“十二五”已下达项目的课题验收,做好新立项项目的启动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科技发展的支持。印发2015年度部科技项目计划;发布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加大科技成果行业应用推广力度。
(二)做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改革试点,提高管理水平。结合“水十条”、行业发展规划等重点工作,组织研究任务布局并编制“十三五”实施计划,积极推进水专项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十二五”到期课题验收和在研课题监督评估;组织开展成果凝练、推广宣传和技术培训,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完成“高分城市精细化管理遥感应用示范系统(一期)”项目科研和建设任务、示范地信息产品生产和验证,为行业遥感数据处理和服务能力提升提供支撑。组织开展“高分城市精细化管理遥感应用示范系统(二期)”项目立项工作。
(三)推动智慧城市试点取得新成效。组织实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智慧城镇综合管理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为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总结试点城市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城市市政公共设施智能化应用等方面经验,汇编典型案例集,开展重点领域的交流培训和推广。研究制定《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多网格合一”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
三、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强化超低能耗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国际合作。继续扩大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国际技术合作和试点示范规模。鼓励各地积极开展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国际合作,探索成片区大规模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已建成项目的成功经验,加强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国际交流与培训。与丹麦合作探索开展产能建筑以及既有建筑高标准节能改造试点。继续组织实施好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城市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以及能源基金会中国建筑节能项目。
(二)深化低碳生态城市国际合作。做好中美、中加、中德、中芬合作低碳生态试点城市落实,以及与瑞典合作的“生态城市发展后评估项目”,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成效;执行好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启动中欧低碳生态城市交流平台,明确试点城市工作内容。组织好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低碳宜居城市形态研究”,积极争取全球环境基金六期“城市可持续发展综合试点项目”。
(三)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编制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开展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组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关键技术研究,举办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国际研讨会。开展建筑领域碳交易机制相关研究。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工作。
四、积极筹备开好全国建筑节能工作推进会
结合国家“十三五”发展战略目标和要求,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通过会议明确未来一个时期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发展方向、实现路径以及推进措施;部署近期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计划,提出更加明确政策措施要求,着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交流各地的发展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5年3月5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抗震防灾2014年工作总结和
2015年工作要点
一、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我国内地共发生22次5级以上地震,略高于历史年均水平,其中新疆于田7.3级、云南鲁甸6.5级、景谷6.6级和四川康定6.3级地震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切实抓好城乡建设抗震防灾管理,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
一是开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起草研究。二是修订《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和《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三是研究起草《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完成框架草案。四是研究建立震害调查制度,完成《房屋建筑震害调查管理办法》、《房屋建筑震害调查示范文本》初稿。五是批准发布《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鉴定标准》、《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技术规程》和《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组织《村镇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制订或修订。
(二)加强新建建筑抗震设防。
一是开展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换届工作,完成《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全国超限委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办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组织研发超限审查信息平台。二是继续在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对重大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印发《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的若干意见(暂行)》,完成《减隔震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减隔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条件和检测要求》、《隔震工程标识》、《隔震工程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初稿,组织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现场会。
(三)推进既有建筑抗震设防。
一是使用中央补助资金230亿元,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推动农房结构优化,提升建筑质量和抗震性能。二是会同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4亿元,专项用于喀什市老城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三是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全国7度以上地震活跃地区抗震设防不达标农房数量,提出统筹实施农房抗震改造的意见。
(四)强化城市综合防灾。
一是组织编制《防灾避险公园规划设计导则》、《海绵型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指导各地推进防灾避险公园、集雨型绿地建设,完善绿地防灾避险、蓄洪排涝综合功能。二是组织《城市防地质灾害规划规范》、《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制订或修订。
(五)积极应对地震灾害。
一是对年内多次破坏性地震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协调人员、技术和物资保障,配合、指导地方开展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抢险抢修抢通、应急供水、生活及建筑垃圾处理等工作。二是组织农房建设和村镇规划专家现场指导灾区农房重建和规划编制,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鲁甸地震灾区农房重建工作意见的函》,支持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和村镇规划编制培训。三是研究起草《房屋建筑震后安全应急评估技术指南》、《房屋建筑震后安全应急评估管理办法》,组织国家震后房屋建筑应急评估专家队以及地震高烈度区有关专家的技术培训。
二、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继续以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为重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推动城市抗震危房加固改造,强化震后应急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工程抗震能力、城市抗震防灾能力和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一)继续加强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
一是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二是做好《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研究起草工作。三是初步建立震害调查制度,出台《房屋建筑震害调查管理办法》和《房屋建筑震害调查示范文本》。四是进一步梳理我国抗震防灾技术标准体系,修订《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
(二)继续加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
一是加强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云南省地震灾区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二是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指导和督促各地完善分类补助标准,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管。三是加强超限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管理,启用超限审查信息平台,出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更新全国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专家库。四是加强减隔震工程管理,制定减隔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条件和检测要求,出台《隔震工程标识》、《隔震工程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建立减隔震工程库和减隔震专家库,开展典型减隔震工程案例研究。
(三)继续加强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在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工作中加强有关城市抗震设防等规划内容的审查,严格抗震防灾标准。二是完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和相关规范,提高城市防灾设施水平。三是指导地方在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中完善并落实城市抗震防灾、应急避难等相关规划标准要求。四是推动城市防灾避险公园建设,提升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功能。
(四)继续加强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出台《房屋建筑震后安全应急评估技术指南》、《房屋建筑震后安全应急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做好应急评估的物资和技术储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3月2日